2020年11月12日,省固废中心对我公司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进行现场检查,并提出相关问题,我公司接到问题清单后,高度重视,立即召开专题会议,针对存在问题,逐条对照,立即制定详细的整改计划,并安排专人进行落实,现将落实整改情况汇报如下:
1、石棉、 含镍残渣、 耐火砖、 飞灰、 炉渣等来源,产生工序未填写及产生量预测不准确;RTO焚烧炉处理产生废渣、含镍残渣、石棉等处置措施有误。
石棉主要是废旧的保温材料,其产生量不是固定的,无法预估;含镍残渣是募投项目中硝磺草酮产生的,目前还未生产,故产生量为0;耐火砖、飞灰、炉渣为次生危废,主要是危废自行处置过程中产生的;RTO焚烧炉处理产生废渣、含镍残渣、石棉等危废都是委托有资质的的公司进行处置。
2、有处置协议,部分危险废物资质许可证复印件已过期。
处置单位资质过期后公司并未与该单位发生业务往来,并未转移危废,公司危废转移都是在处置单位资质有效期范围内进行的。公司将加强危废处置管理,危废处置单位资质过期后,在处置公司换证后及时更新资质(新旧资质一起保存备案)。
3、部分台账不规范。数量记录来源,内部处理,委外处置未分类。
详见附件
4、危险废物利用设施尚未完成“三同时”验收。
详见附件
5、一年内有环境监测报告,但监测频次不足。
针对部分未监测的污染因子,公司委托第三方进行了补测,并在2021年年度监测合同内详细列出各污染因子频次。详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