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 第二十一条规定,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应当履行“制定、实施自行监测方案,并将监测数据报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义务。根据盐城市生态环境局发布的土壤污染重点监管企业名单,江苏丰山生化科技有限公司被列为土壤污染重点监管企业。因此,江苏丰山生化科技有限公司需要开展土壤及地下水自行监测工作。
受江苏丰山生化科技有限公司的委托,江苏地晨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承担了江苏丰山生化科技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土壤、地下水环境调查的调查工作, 依据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产企业土壤及地下水环境自行监测报告(2022 年度)方案评审意见,出具此报告。
江苏丰山生化科技有限公司位于江苏省盐城市大丰区大丰港石化新材料产业园华丰中心路与纬二路交汇,占地面积约 446810.6m2,于 2003 年从大丰区草庙镇搬迁至此。江苏丰山生化科技有限公司现阶段主要产品有氟乐灵、毒死蜱、烟嘧磺隆、精喹禾灵等主要用到的原辅材料包括:液氯、氟化氢、对氯甲苯、双酰物、丙烯腈、甲苯、碳酸钠、盐酸、氢氧化钠等。
根据前期资料收集、现场踏勘以及人员访谈,项目组于 2023 年 4 月针对监测范围内的土壤和地下水进行了现场采样工作。此次项目共布设 57个土壤采样点(调查地块内布设 56 个土壤采样点,调查地块周边布设 1个土壤对照点)和 18 个地下水监测井(调查地块内布设 17 个地下水监测井,调查地块周边布设 1 个地下水对照监测井),共采集土壤样品 67 份(不含平行样),地下水样品 22 个(不含平行样)。所有样品均由苏州衍达检测有限公司采集运送,所有样品均由苏州衍达检测有限公司采集运送,所采集样品全部由江苏光质检测科技有限公司承担检测。
按照当前场地利用类型,本报告依据《工业企业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技术指南(试行)》(HJ 1209-2021) 中的第二类用地筛选值对土壤样品中污染物含量进行评价。依据《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的 IV 类水质标准对地下水样品污染物含量进行评价。经过对调查地块土壤和地下水样品的检测分析, 当前地块土壤样品中检测出的污染物含量均满足《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 规定的第二类用地筛选值;地下水样品中检出的污染物含量均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的 IV类标准。